行业新闻 »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HJ 1250—2022),将于7月1日施行!

  2022年4月27日,生态环境部发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工业固废和危废治理》(HJ 1250—2022)。本标准规定了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 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及要求,并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标准明确: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排污单位在生产运行阶段,对其排放的水、气污染物, 噪声以及对周边环境质量影响开展自行监测。

 

  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排污单位应查清本单位的污染源、污染物指标及潜在的环境影响,制定监测方案,设置和维护监测 设施,按照监测方案开展自行监测,做好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记录和保存监测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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